濟建質安字[2023] 69號
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,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委會建設管理部、濟南高新區管委會建設管理部、市南部山區管委會規劃發展局,市、區縣兩級監督機構,各有關單位:
我市建筑工地即將進入冬期施工階段,為進一步強化冬期施工期間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,遏制各類施工質量問題及安全事故的發生,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制定了《房屋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質量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》,并提出如下落實意見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一、加強管理,做好冬期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工作
(一)當室外日平均氣溫連續5日穩定低于5℃,或因寒流侵襲等原因造成氣溫驟降至0℃以下,即進入冬期施工,當室外日平均氣溫連續5天高于5℃時,解除冬期施工。當未進入冬期施工期之前及解除冬期施工后,突遇寒流侵襲氣溫驟降至0℃以下時,為防止發生負溫產生受凍,亦應按冬期施工的相關要求對工程采取應急防護措施。根據我市有關氣象資料,一般自11月15日起進入冬期施工階段,次年3月15日起解除冬期施工。
(二)冬期施工期間,各工程參建單位應嚴格按照《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規程》(JGJ/T104)及我市有關文件規定,結合工地實際進度及工程特點,編制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冬期施工專項方案,建立健全冬期施工質量安全及揚塵治理管理體系和各項管理制度,層層落實目標責任,確保各項措施按要求落實到位。
(三)嚴格控制環境溫度要求,對鋼筋(鋼結構 )焊接、外墻保溫、防水、濕作業施工等關鍵工序,要嚴控施工環境溫度要求,溫度達不到要求的情況下嚴禁施工,參建單位應嚴格執行各項施工過程檢查驗收程序及標準,凡不符合要求的嚴禁進入下道工序施工。
(四)提前做好冬期施工所需的各類材料、工具、設備等準備工作,并認真做好施工現場臨時設施、供水管道等的保溫、維護工作;指定專人負責搜集、整理氣象資料,以提前應對暴風雪、霜凍、寒潮等惡劣天氣,確保冬期施工正常運行。